加入日期: | 2020.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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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8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已由 ***发展和改革局 以 高发改产业[****]**号 文件核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 ***林业科学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森林 |
高州市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州市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已由 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高发改产业[2020]39号 文件核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 高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规划建设总面积100公顷,建设一个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维护、森林生态环境综合利用以及林业科技应用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森林生态综合化示范园。本标段包括:建设入口广场、园区道路工程、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建设工程、停车场、特殊植物培育工程、森林游憩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 1 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 20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3.2拟委派人员要求
①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
③安全负责人***
④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各不少于1人(具有相关岗位证书);
⑤财务人员1人;
上述人员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担任两个或以上岗位;
3.3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指3.2项规定的人员,下同)必须持有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2020年5月-2020年7月社保;
3.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公告发布及投标登记时间
4.1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 09月 05 日至2020年09 月 09 日;
4.2投标登记时间:2020年 09月 05 日至2020年09 月 09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如参加投标登记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人,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5. 投标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 投标注意事项
6.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09月 28 日 09 时0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开标室(地址:***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地址:***
联 系 人:黎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张先生电话:***
监督部门:高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
2020年09月05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登记: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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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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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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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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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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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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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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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人投标登记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 |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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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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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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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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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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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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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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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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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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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拟任本工程的安全负责人*** |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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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上述人员至少各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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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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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投入财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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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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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上述人员的社保对账单(2020年5月-2020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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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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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首页,作为投标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如果建造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以及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证书已按新规定办理信息公开的,则提交有二维码的网上信息系统证明的打印件加盖公章(所盖公章不得影响二维码的读取)视为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未办理信息公开的则提交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