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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文化活动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04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宁波市招标 装修 工程招标招标 活动中心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04
截止日期:2020.09.25
地 区:宁波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桥镇岐湖村文化活动中心室内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桥镇岐湖村股份经济**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高桥镇岐湖村股份经济**社, 招标代理人为**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关键词: 装修 工程招标 活动中心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文化活动中心室内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文化活动中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397.901m2, 一层主体面积963.068m2;一层裙房面积398.113m2;二层主体面积1518.24m2;三层主体面积1518.48m2。
招标控制价:4078243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文化活动中心主楼一二三层的室内装修及电气、给排水工程,裙房的室内装修及电气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有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日系统中信用评价页面显示的施工信用等级为准);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8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 9月24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请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服务商),客服电话:***
5.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45000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6.2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9月24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银行支付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备注: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9月25日 9 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7.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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