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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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4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经村二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现对湖塘村学苑南路***号店面房租赁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期限: *年,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二、租赁房屋概况:位于学苑南路***号,原租期至****年*月**日到期。注:以上房子面积以房产证和实地面积为准,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 |
关键词: | 租赁 路 |
经村二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现对湖塘村学苑南路181号店面房租赁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期限: 3年,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二、租赁房屋概况:位于学苑南路181号,原租期至2020年9月30日到期。注:以上房子面积以房产证和实地面积为准,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房屋的具体概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标的物。
三、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湖塘村村民可报名参加竞标。
四、投标报价:本次招标的报价形式为明标形式,以第一年租金(元/年)为准,租金报价每增加1000元/年或1000元/年的整数倍为有效报价(底价除外),以现场竞价方式报价,实行上不封顶。湖塘村学苑南路181号店面房租赁项目租金起底价为20000元/年起(含20000元/年),低于此价格或未按有效报价的均作废标处理,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中标人。报名人大于等于1家的,则全部入围参加现场竞价。若招标失败,第二次招标则向全社会公开招标。
五、报名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拒绝其报名:
①报名人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能体现投标人为湖塘村村民,若未能体现请出示相关户籍证明资料);②提交投标保证金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报名人本人不能亲自参加,被授权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是湖塘村村民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户籍证明资料,被授权人不能是另外的报名人或另外的被授权人)。注: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应单独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中付款人名称(或名字)须与投标人报名人名称(或名字)保持一致,提交的资料名称(或名字)均保持一致。如有缺项或不符的拒绝其报名。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须银行转账,不能缴纳现金,以后便于退还保证金,报名人必须在2020年9月10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并到账至指定银行账户,报名时携带交纳保证金银行回执小票,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一次性缴纳第一年房屋租金及房屋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大矸支行,地址:***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小型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353258361054;
注:缴款时需在交款凭证用途栏注明湖塘村学苑南路181号店面房租赁的投标保证金。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①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7日历天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将第一年租金及房屋履约保证金一次性缴纳,若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未缴纳相关费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②租赁期限为三年,每年的租金均为中标价,实行先付后用,一年一付,每年租金在当年使用前一个月一次性缴纳。③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为1万元,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待租期满后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无损坏、无拖欠费用等情形发生的,无息退还。④招租人在收取租金及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出具相关收款收据,不另行开具发票。中标价格不含税,不含物业费等该房屋使用相关费用,中标人须自行承担并支付。
七、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 08:30—11: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大碶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兴路26号街道办事处院内2号楼三楼城区建设与管理科(四)。
八、现场竞标签到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09时00分止;逾期未签到的,视投标人放弃现场竞价活动。 地点为:北仑区大碶街道海菱路2号对面新的大碶街道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办公楼一楼招投标会议室(329国道烟墩加油站对面)。
如有问题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最终由大碶街道湖塘村负责解释。
招租人: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湖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乐瑞华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明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志华 电话:18268657155监管部门:北仑区大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发布时间: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