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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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泰安市 |
内 容: | 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弘扬工匠精神,培养餐饮业烹饪高技能人才,打造具有**特色的“鲁菜师傅”品牌,根据**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鲁菜师傅”特色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年)专账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泰 |
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弘扬工匠精神,培养餐饮业烹饪高技能人才,打造具有泰安特色的“鲁菜师傅”品牌,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鲁菜师傅”特色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市人社局、泰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账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泰人社字〔2020〕3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征集餐饮企业或培训机构,承担本辖区 “鲁菜师傅”泰山菜系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主体和范围
培训对象:餐饮企业在职厨师、有意愿从事餐饮烹饪职业的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企业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培训主体:在泰山区辖区内注册的餐饮企业或具有餐饮类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
二、提交申请
有意愿参与“鲁菜师傅”泰山菜系项目制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于9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泰山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材料如下:
1、“鲁菜师傅”泰山菜系项目制培训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场所、设施设备明细表;
4、教学计划;
5、师资情况(师资数量、人员资质等);
6、考核计划;
7、经费预算等;
三、机构认定和补贴标准
根据项目制培训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师资、培训方案、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或企业,培训实施后可先行拨付60%的项目资金,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或培训合格率达到95%的,全额拨付项目资金;两项指标均未达到要求的,拨付项目资金不高于全额资金的80%。
四、监督管理
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培训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培训主体对培训过程及真实性负责,采取“双承诺制”,由培训主体和参训学员承诺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训质量。培训主体加强培训过程管理,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做好日常考勤、课程考核等基础工作,要对申请补贴资金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存在套取、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一经发现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培训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纳入社会信用失信名单,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联系电话***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