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42020092003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武清设计[2020]09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高新公寓二期、创业总部基地B1地块、B3地块部分楼宇及地下车库消防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以 2020-120114-50-03-004023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总公司 ,建设资金为 78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78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87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高新公寓二期、创业总部基地B1地块、B3地块部分楼宇及地下车库消防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287000平方米,对高新公寓二期、创业总部基地B1地块1号楼及B1地下车库、B3地块1、9~13号楼及B3地下车库进行消防改造,总投资额78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高新公寓二期、创业总部基地B1地块、B3地块部分楼宇及地下车库消防改造工程设计,招标范围:招标规模为28.7万平方米,高新公寓二期最高高度89.3米,最高层数24层,最大建筑面积39684.39平方米;创业总部基地B1地块最高高度64.95米,最高层数16层,最大建筑面积18595.65平方米;创业总部基地B3地块最高高度97.15米,最高层数23层,最大建筑面积59041.05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为消防安全隐患消除整改,因现有建筑小部分装修有可能需要拆改才能满足消防要求,设计单位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返底图(实际平面、立面、消防设施设置情况)并出具结构改动及拆改后装修设计方案,涉及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疏散指示,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泵站及高位消防水箱间、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防火门系统、外管网系统等。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的资料及招标文件中所示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28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10月13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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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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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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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 至 2020年09月10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0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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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网络(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凡有意参与且符合公告第 3.1 款资格要求的单位,可直接联系代理机构,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公告第4.1款要求进行确认)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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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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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富国(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1700 联系人:陈国栋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宏(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171 联系人:郭彬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0年09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总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82190611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电话:82190151传真:82190151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6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