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彰明镇明月村安置房建设项目
可研报告编制机构比选公告
(第二次)
江油鸿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月25日挂网对可研报告编制机构进行了比选,由于报名只有1家单位,故进行第二次挂网比选。
江油鸿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江油市彰明镇明月村安置房建设项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公司决定面向社会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江油市彰明镇明月村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油市彰明镇明月村安置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江油鸿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江油市彰明镇
(四)工程规模及内容:宗地位于江油市彰明镇板房区I03-03地块,该宗地位于彰明镇明月村,出让面积20.306亩,土地用途:二类居住,容积率≤2.8,土地取得价格237万元/亩。总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面积11000平方米,商品房建设面积270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00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7733万元(最终以专业论证结果作为立项依据)。
二、比选人:江油鸿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比选控制价:最高限价20万元;
四、比选项目内容:
(一)根据比选人提供的资料,编制符合项目建设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按照评审意见修订完善成果报告。
五、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咨询资质和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房屋建筑工程咨询业绩(以合同或中选通知书为准);
(三)具有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报告初稿的能力;
(四)委托授权人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且符合上述“比选申请人条件” 的潜在申请人于2020年9月7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持: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到鸿飞集团601室报名获取比选文件及评分细则。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若比选申请人报名少于3家,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9日,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收。
八、中标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江油鸿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油市涪江路中段657号
邮 编:6217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油鸿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