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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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7 |
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招标编号:景招B[****]***号 一、*******东坑镇人民政府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景**东坑镇何村等五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邀请发包方式招标。 二、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 |
招标编号:景招B[2020]139号
一、 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人民政府 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景宁县东坑镇何村等五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邀请发包方式招标。
二、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东坑镇何村、罗山村、马坑村、徐砻村、东坑村。
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规划总面积为11.5575亩,规划后新增耕地面积7.737
亩(其中水田2.622亩,旱地5.115亩)。主要工程内容:对每个地块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整理和复垦,使其恢复耕种条件并达到验收标准,详见规划设计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收到邀请函的投标单位。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 地 址:丽水市庆春街979号
联系人:蓝森华 联系人***
电 话:13735931854 电话:***
邀请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