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农村道路信号灯及区间测速建设项目 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开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2020年9月28日13:30) 前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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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货物类51号
项目名称: 开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农村道路信号灯及区间测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56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560,0000.00元。
采购需求:安装开原市农村道路信号灯和区间测速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7日至 2020年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开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开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开原支行
账户名称: 开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100 1716 0040 5922 621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