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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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9 |
招标代理: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创投高新产业园项目临时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T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投高新产业园项目”已经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高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及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
招标项目编号:TC209508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投高新产业园项目”已经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20】51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高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及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占24.8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临时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创投高新产业园项目临时电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新建630kVA箱式变压站一座;
2.3 招标范围:新建630kVA箱式变压站一座(包含设备供货及安装),新设混凝土基础、防雷、调试、验收等一切施工图纸范围内及现场要求与工程相关的工作。负责完成供电局工程报验顺利通过验收并送电。
2.4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东至现状工业用地、南至现状工业用地、西至卓越东街、北至规划工业用地;
2.5 计划工期: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7日(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及②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五级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资质等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注: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0〕34号文件的要求,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具有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②具有建筑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3.2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取得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1日,8:30-16:30(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线上支付标书费(除标书款外,无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有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填写相应的信息并将(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6)外省企业相关信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体现姓名(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需要提供);(7)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8)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加盖公章后做为投标附件上传。
代理机构确认完成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电汇标书款,汇款后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该项目标书款汇款凭证上传事宜办理。各投标供应商在电汇标书款时需备注本项目项目编号。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投标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操作。本项目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9日14:30 时,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西街与磐古南路超达创业园21栋3单元
联系人***
电 话:0431-81874983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sungaochao@cntcitc.com.cn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邮编: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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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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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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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地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