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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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许村镇茗山村****年景观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村镇茗山村****年景观提升项目,招标人为***许村镇茗山股份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许村镇茗山村2020年景观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村镇茗山村2020年景观提升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许村镇茗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许村镇茗山村乔、灌木及地被植物的栽植及养护、园路铺装、廊架、排水等室外工程,其中绿化面积650m2,竹篱笆165.72m,亲水平台3座,木栈道3座,王家埭园路长66.6m、宽1.5m,王家埭河埠头台阶5节,鲍洋里一号园路长72.2m、宽1.2m,地埋灯35套,投光灯37套,灯带481m,草坪灯88套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造价:约206.1593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为许村镇茗山村2020年景观提升项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关内容;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4日下午16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许村镇茗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茗山村 地 址:***
邮 编:314409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15381279979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20 年 9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