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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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1 |
招标业主: | 昌吉州人民医院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传染病分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已经由“昌州发改社会【****】**号”、“昌州发改社会【****】**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传染病分院建设项目EPC总承 |
关键词: | 医院 |
一、招标条件 昌吉州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已经由“昌州发改社会【2020】13号”、“昌州发改社会【2020】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昌吉州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8071.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0240.01平方米。包括治疗区的 A、B、C、D、E 共5栋楼;办公生活区的行政楼、宿舍、食堂;辅助配套的中心配电室、锅炉房、消防水泵间、洗消中心、供氧中心、门卫室、筛查室、消控监控中心、救护车库、救护车洗消间、污水处理站、医用垃圾站、太平间等单体建筑以及室外配套的接通和建设等内容,本工程为EPC模式交钥匙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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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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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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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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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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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S2020090476500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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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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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在建设规模、初步设计概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概算及图纸的批复,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即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采购、施工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桩基工程、基坑支护、防排水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进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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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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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资质1] 2.项目负责人*** 3.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B证,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本单位注册。 4、 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满足本工程需要的主要管理人员。 5 、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医院项目(投资额为3亿元以上(含本数)或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施工图设计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施工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医院项目投资额为3亿元以上(含本数)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3)人员业绩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近五年内类似医院项目或公共建筑项目经理经验的(提供至少一项投资额为3亿元以上(含本数)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需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近五年担任过医院项目设计负责经验的(需提供至少一项投资额为3亿元以上(含本数)或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本人业绩证明) ③其他人员:具有类似医院或公共建筑项目的设计、施工经验。 6 、财务要求 牵头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的整套的财务审计报告)。 7 、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书面承诺)。 8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将以上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需将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11:00至,下午至11: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5.1 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年9月4日11:00时—2020年9月11日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上申请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份2000元,售后不退。 5.2 投标保证金:360 万元。[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银行帐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账号: 65001620800052502844-003321] 5.3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0年9月4日11:00时-2020年9月11日11:0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4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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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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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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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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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德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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