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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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年电子站牌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公交****年电子站牌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 |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2020年电子站牌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公交2020年电子站牌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034
三、项目预算:1311.61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潜在的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其他资格要求: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以上证书单位名称均需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提供原件校验)。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2020年6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
六、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0年9月25日10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拾陆万元整(¥26万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由投标人带至开标现场(银行汇票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单独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例如:参与投标的为XX公司,银行汇票汇出单位必须为XX公司,不能为XX公司的分公司。)。
(1)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通分行人民路支行
账 号:1111821209000001655
(2)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9月25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南通市外环东路96号)(通京大道高架与中新二路交汇处)办公楼201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投标人注意提前熟悉会场,避免迟到)。
九、评标
1、评标时间:2020年9月25日10时10分。
2、评标地点: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南通市外环东路96号)(通京大道高架与中新二路交汇处)办公楼。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敬请留意。
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十二、其它事项
企业注册地非南通市区(南通市区是指崇川区、开发区)的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在南通市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须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晓华 联系电话***
技术联系人:黄彬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孙金花、毛琴 联系电话***
传 真:0513-83206899 邮箱:fgyjszx2@163.com
20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