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4 |
---|---|
截止日期: | 2020.09.27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国道******公路**村(鸡穆界)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公路**村(鸡穆界)至**段改扩建工程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号文件【国道******公路**村(鸡穆界)至**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 |
关键词: | 国道 公路 监理 路 |
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黑山村(鸡穆界)至鸡西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黑山村(鸡穆界)至鸡西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18】354号文件【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黑山村(鸡穆界)至鸡西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8】271号文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黑山村(鸡穆界)至鸡西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鸡西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项目总投资20262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部安排投资132200万元,鸡西市人民政府筹集资金42144万元,其余28282万元利用成品油税费改革补助资金解决。招标人为国道丹阿公路穆棱至鸡西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黑山村(鸡穆界)至鸡西段建设里程51.478公里。其中,监控系统设备133套;收费系统设备41套;供电照明设施352套、照明电缆14400米。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5.5米,沥青路面宽22米,行车道宽度3.75×4 米,中间分隔带2米,硬路肩2×3米,土路肩2×0.75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
2.3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36.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服务期0.5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2.5质量要求:机电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2004);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6安全目标:杜绝一般性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机电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即JDZ1监理标段)。
序号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 (Km) |
标段估算价(单位:万元) |
招标内容 |
1 |
JDZ1 |
K1600+000-K1651+498 |
51.478 |
26 |
监控、供电照明设施的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和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5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每个业绩中应包含监控系统或通信系统中的一种内容)。
2、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不少于5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中应同时包含监控系统和通信系统内容)。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次招标不接受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下载时间为2020年9月5日0时00分至2020年9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踏勘发生的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参加现场线下开标人员。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网上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信封”代替,上传PDF版投标文件应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线上远程开标时间:2020年9月27日10时30分;请根据本标段设置的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
5.6现场纸质开标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10时30分,招标人定于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5.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JDZ1标段:4000元人民币。根据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更改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通知》规定,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72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银行保函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综合新闻”栏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省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PDF》)。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网站上发布。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服务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
招 标 人:国道丹阿公路穆棱至鸡西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办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5553978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0501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
电 话:010-51656899-867、861
项目专用电话:***
传 真:010-59273266
电子邮箱***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格要求 |
JDZ1 |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
注:
1、截止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拟承担监理工作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
JDZ1 |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5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每个业绩中应包含监控系统或通信系统中的一种内容)。 2、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不少于5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中应同时包含监控系统和通信系统内容)。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
1、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2、业绩要求中的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均指中国境内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3、施工监理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JDZ1 |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在2019年度不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5、投标人在2018年度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
注:
1、近三年为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标段:JDZ1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人 |
(1)道桥或机电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交通运输部公路机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3)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 (4)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个不少于50公里的类似项目(业绩中应同时包含监控系统和通信系统内容)的总监理工程师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
1、上述现场工程监理经验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中填入的“工作年限”为准;类似项目施工监理经验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中填入的“类似项目经验年限”为准。
2、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交通工程、电子通讯、计算机等专业。
3、类似项目是指中国境内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4、近5年:2015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最近一年(2019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最近一年(2018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4)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满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不适用) (7)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人申请标段数量符合招标公告第3.6款要求。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11)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5)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 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分 |
①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9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9-12分(含12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12-15分(不含12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①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6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6-8分(含8分); ③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8-10分(不含8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10分 |
①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6分。 ②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6-8分(含8分); 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8-10分(不含8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 |
25分 |
①总监理工程师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②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中应同时包含监控系统和通信系统内容)总监理工程师证明材料,每增加1项加5分,最多加10分。 注:类似项目指中国境内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 =1;E2=0.5。 |
|||
2.2.4(4) |
其 他 因 素 |
业绩 |
25分 |
业绩 |
25分 |
①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②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独立完成过的不少于5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机电施工监理项目(应同时包含监控、通信),每增加1个项目,加5分,最多加10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信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 2019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8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2019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8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1分; 2019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2018年度交通运输部无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2018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7年度交通运输部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其他情形不加分。 注: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增加3.5.4项: 3.5.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注: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加分条件中,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最低要求下,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4.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