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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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1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省十里坪监狱**幸福路店面出租项目(二次),出租人为**省十里坪监狱,委托**浦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根据出租人内部管理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简易程序进行采购,现再次发布采购公告。 *.采购内容:**省十里坪监狱**幸福路店面出租项目(二次) 标的序号 营业房位置及房号 最低限价 |
关键词: | 监狱 路 |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龙游幸福路店面出租项目(二次),出租人为浙江省十里坪监狱,委托温州浦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根据出租人内部管理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简易程序进行采购,现再次发布采购公告。
1.采购内容:浙江省十里坪监狱龙游幸福路店面出租项目(二次)
标的序号 |
营业房位置及房号 |
最低限价 |
备注 |
标项一 |
幸福路自东向西270/272号 |
3200元/月 |
摊后面积64㎡ |
标项二 |
幸福路自东向西274号 |
1600元/月 |
摊后面积26.43㎡ |
标项三 |
幸福路自东向西280号 |
1600元/月 |
摊后面积26.43㎡ |
标项四 |
幸福路自东向西282/284号 |
3200元/月 |
摊后面积53.64㎡ |
标项五 |
幸福路自东向西286/288号 |
3200元/月 |
摊后面积53.96㎡ |
注 |
以上营业房的租期为2年 |
2.项目编号:SLP-D2020025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2在出租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出租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出租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供应商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供应商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需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并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至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5室购买采购文件(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采购文件。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供应商应于2020年 9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2 供应商须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采购会议(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6.交易保证金
6.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2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等形式交至温州浦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洲支行,银行账号:201000238900882,转账时请注明“浙江省十里坪监狱龙游幸福路店面出租项目(二次)交易保证金”。为确保资金能顺利到位,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时间截止前2天完成缴款。(缴纳后持本人身份证和保证金缴款通知单<响应文件29页附件2>及时到代理公司换取收据,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7.联系方式
出租人:浙江省十里坪监狱
联系人***
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十里坪
采购代理单位:温州浦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点: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5室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
温州浦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