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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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3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生态园公共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态园公共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域**示范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示范区经备*******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 |
关键词: | 农业 |
香河生态园公共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生态园公共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示范区经备201600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
2.2规 模:本项目拟选址为疏港大道以南、香河路以东,总占地约60亩,主要包括管理服务中心、信息服务中心、产品质量与环境监测中心、农业展览展示中心、游客接待服务中心、餐饮及生活配套等功能区域。
2.3 设计周期:共计30天,初步设计阶段13天,自合同签订日起7天内提交汇报稿,汇报后6天内提交最终成果;施工图设计阶段17天,自完成初步设计最终成果10天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评审稿,图纸审查后7天内提交最终成果。
2.4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具地质勘察测量报告,深化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 设计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包括: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7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及2020年2月-2020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
3.8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苏建招办[2019]2号执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资质、项目负责人***
3.10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8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9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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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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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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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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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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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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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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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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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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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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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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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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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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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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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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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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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资信业绩部分: 25 分 设计方案部分: 55 分 投标报价: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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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A值相等得20分,高出A值后,每高于A值1%(商值)时,在基本分基础上减0.4分;低于A值后,每低于A值1%(商值)减0.2分,该项最多减20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商值百分数保留三位小数,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当投标人N<5家时,则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值; 当投标人5≤N<7家时,则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A值; 当投标人8≤N家时,则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三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A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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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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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25分) |
企业业绩(10分) |
提供企业近5年(2015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公共建筑(含商业建筑类)类似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达70万以上的,或建筑总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每有一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规模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 |
项目组织机构(10分) |
1、项目负责人*** 2、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下列5项上限得8分): 2.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2.2、结构专业负责人*** 2.3、电气专业负责人*** 2.4、暖通专业负责人*** 2.5、建筑专业负责人*** 注:(1)本项评分中所涉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的为准;职称指由地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类别的,则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以该人员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注册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所载为准。 (2)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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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企业近五年(2015年8月1日至今)设计的公共建筑(含商业建筑类)类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由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此项仅为企业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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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55分) |
无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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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业绩及项目团队工作安排陈述(8分) |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以PPT形式陈述相关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情况简介、体量规模、业务背景、业绩展示、实施效果情况等。 评委按等级打分:优得6-8分;一般得3-5分;差或者不涉及得0-2分。 注:现场陈述时间为15分钟以内,因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需安排项目组成员至开标现场附近等候,评委评审时按开标记录表顺序通知各投标人进行现场陈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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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的理解与现状的认识以及总体设计思路(10分) |
对项目的理解与现状的认识以及总体设计思路。 评委按等级打分:优得7-10分;一般得3-6分;差或者不涉及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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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各专业分析(8分) |
对本项目建筑、结构、暖通、机电、给排水各个专业的设计建议及优化设计思路。 评委按等级打分:优得6-8分;一般得3-5分;差或者不涉及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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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控制办法(6分) |
对设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提出有效的控制及解决办法思路。 评委按等级打分:优得5-6分;一般得3-4分;差或者不涉及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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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设计(8分) |
对本项目的图纸质量、成本把控、立面精细化、图纸深度等提出相对应的设计思路。 评委按等级打分:优得6-8分;一般得3-5分;差或者不涉及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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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进度安排(5分) |
根据任务书,合理安排设计时间及设计进度。 评委按等级打分:优得4-5分;一般得2-3分;差或者不涉及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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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情况(5分) |
对本项目拟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合理化建议并提出相应思路。 评委按等级打分:优得4-5分;一般得2-3分;差或者不涉及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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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5分) |
对项目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应的服务承诺。 评委按等级打分:优得4-5分;一般得2-3分;差或者不涉及得0-1分。 |
9.其它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4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栋3层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标部
联系人***
电 话:18861336791
(3207251708259901-BA-001)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生态环境整治及农业产业开发香河生态园公共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