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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内河涌(洋角涌、伞墩河)清淤工程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0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03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内河涌(洋角涌、伞墩河)清淤工程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采购单位:*****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采购项目编号: CD-************ 项目名称**内河涌(洋角涌、伞墩河)清淤工程采购项目项目内容**内河涌(洋角涌、伞墩河)清淤工程(详见项目需求)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正文
 
东区内河涌(洋角涌、伞墩河)清淤工程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采购单位:中山市东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编号: CD-200903152844
项目名称 东区内河涌(洋角涌、伞墩河)清淤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 东区内河涌(洋角涌、伞墩河)清淤工程(详见项目需求)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方式 竞价 报价是否含税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9-04 08: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9-07 17:00:00 报价开始时间 2020-09-10 08:00:00 报价结束时间 2020-09-10 12:00:00
最高限价 730489.22 最低限价 547866.92 是否折扣率 采购品目 其他工程
周期类型 周期内容 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含国家法定假期,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报价次数 2次
报价规则 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定标规则 平均价中标法
采购品目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最低限价
1 东区内河涌(洋角涌、伞墩河)清淤工程采购项目 1 730489.22 547866.92
注:详细需求请参考网站内容
项目需求

平台竞价须知:
1.本项目通过东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竞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并提交资料由东区采购办审核后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竞价。
2.本项目运营期间,采购人、东区采购办有权对供应商的平台供应商资格进行监督复核。如存在不符合平台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完善,无法完善的,采购人、东区采购办有权取消对应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
一、 项目竞价须知
1. 竞价说明
1)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价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按竞价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竞价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4) 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5)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竞价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6) 若本项目竞价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7) 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竞价采购活动。
8) 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竞价资料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9)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竞价文件规定和竞价公告规定以及本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10)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竞价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竞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竞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竞价。
11)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本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解释权归“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2. 竞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云采链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 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竞价,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 询问
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和工程量等有疑问,应于竞价文件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时将不作受理。若工程量有误由设计或中介进行调整(但各分项工程量的误差在5%之内的不作调整,由供应商自行决定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将给予统一书面答复。
2) 询问时间:2020年9月8日8时00分至2020年9月8日17时00分。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4. 报名时间:
1) 供应商须登录东区政府云采链采购一体化平台,于2020年9月4日8时00分至2020年9月7日17时00分期间按报名要求上传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并对所上传的材料承担相应责任。
5. 报名要求(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传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与许可证复印件)
3. 供应商需自有或租赁四辆或以上中型以上载货专项作业车,并具有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在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拟投入车辆如为租赁车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合同与机动车行驶证。)
4. 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内(2018年8月31日-2020年8月31日)完成河道清淤同类型项目,投标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2) 报价时间:2020年9月10日8时00分至2020年9月10日12时00分
3) 竞价公告中提及的报价次数为报价机会,以报价供应商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若报价供应商的最后一次报价无效,则该供应商报价无效;
4) 如出现多个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则以报价时间较早的优先选择中标。
6. 确定成交候选人
1) 本项目以平均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即以满足竞价要求的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最接近算术平均值(即与平均价差额的绝对值最小)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绝对值相同则以低于算术平均值的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以报价时间在前的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绝对值次接近算术平均值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7. 无效报价
1)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竞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 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价,其报价无效:
a)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价事宜;
c)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竞价;
d)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e)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f)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g) 不同供应商的平台服务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 竞价活动失败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 服务费
1) 成交供应商须向平台服务商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缴纳平台服务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25%
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竞价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 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4) 缴纳方式:
1、现可通过线上支付方式缴纳中标服务费:我的成交项目-缴费-打印中标通知书。
2、通过公对公转账,以下是账号:
收款人名称
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人民币)
账    号
9550880212571700104
二、 联系方式***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云采链互联服务平台”,即可在线咨询相关事项;
 
东区内河涌(洋角涌、伞墩河)清淤工程采购项目
用户需求
说明:
1.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货物、服务或工程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一、 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工期
最高限价
东区内河涌(洋角涌、伞墩河)清淤工程采购项目
1项
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含国家法定假期,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人民币730489.22元
一、 总  则
(一) 本次公开竞价的项目及范围为:东区内河涌(洋角涌、伞墩河)清淤工程
(二) 各供应商应结合相关文件及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影响因素后进行报价。
(三) 现场勘察:各供应商可自行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可能会发生的事故责任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在责任范围之内,本项目成交人承担及负责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对成交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二、 项目概况
(一) 东区内河涌(洋角涌、伞墩河)清淤工程,位于中山市东区洋角涌、伞墩河,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清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采购文件要求。
(二) 工程内容概况:
1. 伞墩河清淤,清淤总长332.35米;
2. 洋角涌清淤,清淤总长541.13米;
三、 材料、设备要求
(一) 本项目采购范围之内工程所用之材料,主要材料品质必须经过采购人审查确认再由成交人自行采购。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
(二) 本工程选用的材料和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要求。 
(三) 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各种材料品质,机械设备是否符合环保、达到报废期限、安全进行审查确认的权利,并有权变更所用材料及机械设备。
四、 工程量需求
(一)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如果成交人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施工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 本项目采用总价承包方式,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中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包括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费用以及由成交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设计变更及采购人增减工程量外,成交价将不予调整。
(三) 若供应商对工程量等无异议,或其他原因不对工程量提出疑问,则认为其默认本用户需求、设计、造价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工程范围,成交后按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执行,工程承包总价不作调整。
五、 工程报价说明和承包标准
★(一)本工程成交后不得分包及转包,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成交人违法分包或转包给非直属施工队伍或其他单位施工的,一经发现将视成交人违约,追究当事人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人的违约及其它法律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二)施工临时水电接驳、漏项的处理由成交人自行考虑解决,所产生的费用须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三) 主材实际采购时其技术参数、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及省市有关验收规范的要求,且厂家、品牌、规格、型号、颜色应经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备案方可使用。如成交人在选择的主材和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要求时,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 本工程预算文件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进行报价,并参照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要求进行编制
(五) 变更、修改设计的工程内容成交人不得拒绝承担,工期不予调整。如施工过程中出现由采购人提出变更所增减的工程,结算时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1. 合同中已有使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和发布的价格信息,依据工程变更签证,由成交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按本招标说明的规定作出预算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结算;结算单价按成交价与中介预算价的相应比例折算执行。变更、修改设计的工程内容成交人不得拒绝承担,所增减工程的工程量不超过成交工程量的10%,工期不作调整。如因设计、规划调整变更等原因,采购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和内容。
(六) 报价范围内的工程造价除设计变更或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中允许的调整范围以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府办〔2018〕12号文件允许的建筑主材调差外,其余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在计费时,供应商应将施工风险系数等费用考虑入工程总报价中。
(七) 采购人对勘察资料和实验数据的准确性不负商务和法律责任,各供应商如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有怀疑,可自行勘察和实验,并计算实际工程量。对此所发生费用、相应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八) 采购人对不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的工程延误的商务损失不承担责任。
(九) 本项目场地用电、用水由采购人根据场地条件配合成交人设置,实际施工用水用电由供应商自行考虑。成交人应接受临时水电的管理单位管理并交水电费押金,按临时水电管理单位要求的水电单价支付有关费用(水电费分摊包括主管网维修、临时变配电系统维修、线路损耗、业主(含监理、保安等)使用费用等)。
六、 施工要求、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施工期内不发生重伤和死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的范围内。
(二) 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 成交人的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或者被通报批评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成交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购人有权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 采购人、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成交人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对照检查。经检查发现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实的, 成交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违约金1000元/次。
(四) 开工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五) 成交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设计图要求的有关规定,经监理或质监部门评定工程质量不合格者,采购人可以要求停工和返工,成交人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
(六)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标准。质量不合格,必须无条件整改至合格,所需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并且罚款工程造价的2%。
(七) 本工程严格按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和验收。
(八) 必须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项目竣工验收须达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九) 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应接受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管制。 
(十) 成交人在项目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十一) 成交人在项目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动火申请批准制度,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报送采购人核准,提交监理单位备案。
(十二) 成交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十三) 验收合格前的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十四) 成交人须严格执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中山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建函[2018]880号)和《中山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中建〔2018〕9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工人实名信息登记、考勤管理等各项要求。
(十五)成交人负责淤泥的处理,清淤工程淤泥放置应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施工中应注意清理施工场地,做到随做随清。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淤泥外运相关费用须考虑在报价中。
(十六)成交人清淤过程的污水处理。在清淤过程中,若需对河道进行抽水,则污水的排放方案需经过采购人与监理人的同意。污水排放若需借助市政污水官网排放的,则需取得市政污水官网管理单位的同意,相关手续由成交人负责办理,采购人协助办理。若产生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七、 竣工资料归档要求
(一)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为采购人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申报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小组验收之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的档案室提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原件且需满足中山市同类工程行业要求),经检查竣工资料符合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验收。
(二) 成交人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考虑。
(三) 成交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按工程验收有关规定提供工程资料,若工程资料不全或成交人不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则不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成交人应积极创造条件使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工程备案手续。
(四) 工程竣工后,成交人应按中山市档案馆归档要求编制并提交4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原件及电子文档)给采购人存档。
八、 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一) 本工程成交后不得转包,否则作违约处理,视情节追究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商务损失。同时驻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成交人响应文件中承诺投放的驻场施工管理人员一致,如有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变更后的人员须与原人员的主要条件一致(提供变更后的人员由成交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
(二) 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九、 施工期限
★(一)本工程施工工期为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含国家法定假期,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成交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对成交人处以5000元/天的处罚,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工程承包价的10%;由于成交人责任造成的拖延工期,成交人还应赔偿采购人因此所增加的监理费酬金。由于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总工期可顺延。
十、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一)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二)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100%。
(三) 成交人在每次收取工程款时须向采购人出具中山市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发票,并自行完税。
(四)因成交人施工质量责任或其他承包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索赔,致使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可在成交人的结算审核金额中抵销相关损失。
十一、 罚则
(一) 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均被没收,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二) 因成交人责任达不到合同工期的,作不良行为记录。
(三) 对无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要求,对建设等方所提的整改意见不见成效,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的办法》处罚。  
十二、 采购人配合条件
(一)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采购人视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提供。
十三、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一)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格式1 
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内容
数量
投标报价
(元)
工期
东区内河涌(洋角涌、伞墩河)清淤工程采购项目
一项
小写:                                
大写:                                    
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含国家法定假期,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备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如:小写:RMB1230000,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报价网址:http://www.choicelin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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