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09.03招标公告 > 永泰县樟城中心市场提升改造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永泰县樟城中心市场提升改造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03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03
截止日期:2020.09.24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 项目概况 ***樟**心*场提升改造运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二环中路***号东南医药大楼*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D[GK]-ZC-******* 项目名称:***樟**心*场提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永泰县樟城中心市场提升改造运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D[GK]-ZC-2020001

项目名称:永泰县樟城中心市场提升改造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0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等);B、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证明或银行税收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E、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A、施工资质施工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B、运营单位需具备市场运营资质。C、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4日  至 2020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4楼

方式:直接至我公司现场购买。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条要求执行。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永泰县商业总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