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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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天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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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四公司天津项目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道桥养护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物资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沥青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所称天津港保税区包括以下三部分区域:空港经济区占地43.1平方公里,海港保税区占地5平方公里,航空物流区占地1平方公里。主要包括车行道、停车带、人行道、慢行系统、侧坪石、桥梁、涵洞、雨污水检查井、收水井井圈井盖等设施的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应急保障、道路(人行道)挖掘修复及招标人要求的临时性养护作业任务等。
2.2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原件复印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供货发票或结算单等)。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供货商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30%。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商可以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沥青混凝土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0年9月3日17:00时至2020年9月10日16:00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4.2不邮购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标,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购买地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7日16:00。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无。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公司地址:***
项目地址:***
供应商注册联系人:李文字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王凤军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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