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
江安镇学校周边道路维修工程
三、预算金额:(元)
49800.00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文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七、采购需求:
1.对原有破损道路的面层进行破除、垃圾清运;2.施工期间的安全设施(固定式围挡、夜间警示灯、施工人员保险等);3.部分道路面层采用乳化沥青拌和石子人工摊铺,厚度4cm;部分道路面层采用C-30水泥砼浇筑,浇筑后的路面与原路面保持一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请投标人于2020年09月4 日下午16:00前携带相关报价材料到江安镇政府321办公室报名。
九、评审时间和方法:
评审时间:开标时间定于2020年09月4 日下午16:10;开标地点:江安镇政府三楼会议室;评审方法:本项目最高限价:49800.00元人民币(含税开票)。(1)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含3家),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将报价清单报价后和资质文件(按格式要求)用文件袋分开密封好带至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2)根据政府采购法,采用价格单因素法:现场拆封开标,最低价中标;(3)现场报价时,评标委员会认为价格不具备竞争时,可宣布流标或进行二轮报价(中标单位提供报价清单)。(4)综合单价包含人工、机械、材料、税金、搭建安全设施(围挡、警示标牌等)等完成该项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费用;(5)投标人需携带5000元现金作为保证金带至开标现场。
十、保证金事宜:
该项目中标单位需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18862918567 19802558886
十二、其他事项:
1、安全文明施工: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由中标承包人全权负责; 2、中标候选人待公示7天无异议后,与江安镇人民政府签订相应合同;3、项目期限:20个晴天; 4、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5、本项目采购合同生效。该项目验收合格的当年农历年年底支付合同价的80%,余款在第二年农历年底一次性付清。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年。支付项目款时,承包人须同时向发包方提供正式发票。5、报价人员自行踏勘现场,报价时充分考虑周边地形因素和安全保障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