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曲靖路(蝶山路一武宣路)道路新建工程代建管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c、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d、具备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其中一项资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曲靖路(蝶山路一武宣路)道路新建工程代建管理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902-023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DZB2020-070)
3、预算编号:07-20-z9667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该项目西起蝶山路,东至武宣路,道路全长约458.8 米(以实测为准),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6 米,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荷载为BZZ-100标准荷 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车行道、人行道、雨污水管及附属 设施,新建Φ1000雨水主管、DN400污水管道等。道路按双向 2机2非规模建设,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 0米(人行道)+10 米(车行道)+3. 0米(人行道)=16米(规划道路红线)。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按业主要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138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7138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7138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0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10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4) 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其中一项资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03 17:00:00至2020-09-10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供应商如需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本单位购买(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2)供应商可于2020-09-03 17:00:00至2020-09-10 17:0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该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0号明申商务广场903室进行现场验证,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3)现场报名请提前联系。4)逾期不来购买磋商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全及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资格。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1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9-15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0号明申商务广场903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0号明申商务广场90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以(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如有条件,供应商可自备无线网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详见磋商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徐汇区交通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235 |
邮编: |
200233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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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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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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