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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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5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财政局关于下达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资金指标的通知项目方案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路**号裕隆大厦***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GJ-ZC-******** *、项目名称:***财政局关 |
岐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全县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资金指标的通知项目方案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7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18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BGJ-ZC-20200901
2、项目名称:岐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全县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资金指标的通知项目方案
3、预算金额:4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岐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全县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资金指标的通知项目方案,1批, 采购预算: 400,000.00元, 项目概况: 关于采购中共岐山县预算等,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25 08:00:00 至 2021-04-25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磋商全过程,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3、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0年1月至今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原件备查)。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两年(2018年、2019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磋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8、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10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715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受疫情影响,各投标人派一名代理现场报名,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2、购买文件时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9-18 09:3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7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中国共产党岐山县委员会组织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