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 9 月 3日至 2020年 9 月 10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0年9月1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200049619200362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