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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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4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村村通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村村通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春发改农经[****]**号”文件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核准招标,项目经***人民政府办公室“春府办复[****]**”号文件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 |
关键词: | 监理 |
阳春市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村村通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阳春市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村村通工程已由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春发改农经[2020]34号”文件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核准招标,项目经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春府办复[2020]25”号文件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阳春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第一标段的监理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阳春市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村村通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阳春市。
2.3 建设规模和内容:
阳春市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村村通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铺设供水管道总长2593.49km,阀门井4546座,排气阀井1829座,放空阀井1932座,水表井2295座,水陂957座,过滤池973座,清水池972座,扩建水厂3个(松柏水厂、潭水水厂、陂面水厂) 及其他配套设施。设计供水量4.72万m3/d,设计覆盖供水人口47.23万人。工程估算投资39510.42万元。
阳春市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村村通工程(第二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新建50座水陂及配套建筑物、铺设供水管道约410公里。覆盖马水镇、岗美镇、河口镇、三甲镇、八甲镇、双滘镇、永宁镇、河朗镇、石望镇、春湾镇、圭岗镇、合水镇、春城街道、河西街道14个镇街87个行政村724条自然村。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招标内容: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为完成本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6监理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2.7最高投标限价:1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
(1)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
3.6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近三年在参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相关部门通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不用装订);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第二代身份证、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及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的网页截图;
(6)凡在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公共服务—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息)公布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提交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截图;
资料一式二份,自行增加封面,每页加盖法人公章。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5、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5.1、发售时间: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7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5.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号窗口集中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通过购买招标资料,招标资料的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2020年9月24日11时00 分。
6.2、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3、标书接收时间:2020年9月24日(10时40分至11时00分)。
6.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春市水务局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