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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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8 |
地 区: | 宿迁市 |
内 容: | *****区教师发展中心钢结构屋顶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SJK(****)**号 *****区教师发展中心钢结构屋顶改造工程 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财政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区 |
关键词: | 钢结构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
宿迁市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钢结构屋顶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SJK(2020)19号
宿迁市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钢结构屋顶改造工程 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财政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1.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93万元;
1.3质量要求:合格
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全面服从甲方工程施工工序及工期安排及要求)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且完成结算审计时(由宿豫区教育局招标委托的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本合同项下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并以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付至结算审计总价的80%,余款于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不计利息),每次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必须填报《工程支付凭证》,报经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审批后应开具宿豫区税务部门工程税务发票由区财政集中支付。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市宿豫区教师发展中心钢结构屋顶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要求。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5项目负责人***
a、项目负责人***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c、项目负责人***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4.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
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
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
被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
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9月4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0年9月10日17时30分。
5.2报名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华康路55号(平安驾校办公楼一楼)
5.3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联系电话***
5.4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5.6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9月18 日 14时 30分
6.2 报价:本项目采取清单报价;该项目经第三方审核的清单控制价为最高限价;
6.3 验收及结算:验收结合项目图纸和经审计(由宿豫区教育局招标委托的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本合同项下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并以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的施工清单及工程量进行。
投标人最终结算:结合项目清单和施工工程量, 经审计后进行结算;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投标事项。
6.4 开标地点:宿豫区教育局408会议室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注:中标单位确认后,在办理本项目直接发包手续过程中,需要支付相关费用:(1)市场服务费1350元整(2)代理费为中标价的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联系人***
联系人***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