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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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3 |
地 区: | 江苏省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省道 |
420省道金湖段建设工程绿化施工S420JH-LHSG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420省道金湖段建设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17]1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与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施工S420JH-LH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境内。
2.2建设规模
420省道金湖段起于金湖县前锋镇镇区北侧的老331省道上,路线顺接规划331省道金湖段改扩建工程向西延伸,从吕良镇规划镇区范围北侧绕越后左偏并跨越老三河,与247省道(淮金线)交叉,随后从陈桥镇北侧和西气东输国家储气站间穿过,继续向西终点处止于金湖与洪泽县交界处,路线在金湖县境内全长19.220km。本绿化施工标段的建安费约1270万元。
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420省道金湖段建设工程整体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后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本标段范围为清除表土、栽植苗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绿化养护等方面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与发包人现场确认为准)。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即绿化施工S420JH-LHSG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有绿化养护或园林绿化或绿化工程。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企业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不小于500万元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的为准)。
(3)投标人最近一次在淮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中、差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详见“淮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最新公布的季度履约考核与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自2017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
(1)需满足a、b两项要求之一:
a.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b.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2)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不小于500万元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3)无在岗项目(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项目总工:
(1)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专业。
(2)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不小于500万元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3)无在岗项目(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注: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7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须加盖社保机构章(含电子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标段(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神华大道301号
邮 编:211600
联 系 人***
电 话:0517-80900272
招标代理: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济南路3号
邮 编: 223005
邮 箱: jszyzb2016@126.com
联 系 人***
电 话: 0517-83688971
8.其他
8.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价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8.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日公告牌;地址:***
8.3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4本项目招标人是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