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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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3 |
招标业主: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招标代理: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就*教育局城职院南校区校园环境整理一期维修工程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教育局城职院南校区校园环境整理一期维修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招标单 |
关键词: | 校区 教育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就 市教育局城职院南校区校园环境整理一期维修工程项目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市教育局城职院南校区校园环境整理一期维修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招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传真:***
三、建设地点: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
四、项目概况:
种植凤凰木16株,园林绿化改造约115米,建设简易蓄水池约825㎡及相关设施,增补列植、丛植、孤植绿化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范围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编号】:GX20511077
【标段招标内容】:
“市教育局城职院南校区校园环境整理一期维修工程项目”维修地点为广园南校区,主要维修改造内容为:南校区种植凤凰木16株,园林绿化改造约115米,建设简易蓄水池约825㎡及相关设施,增补列植、丛植、孤植绿化等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2132934.09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0年 9 月 3 日至2020年 9 月 9 日。
八、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十、投标人合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除特别备注要求提供原件的,其他均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报名时间:2020年 9 月 3 日至2020年 9 月 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投标报名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 9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2. 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经济行为被起诉情况的声明。(提供原件,格式自拟)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2)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按附件一要求提供《投标人声明》。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48号
十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招标网(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gxgw.com/)。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3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解释负责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