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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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7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号)的规定,我单位于****年*月*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不锈钢分类果屑箱、***L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投放亭进行了需求论证,并根据论证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
关键词: | 政府 容器 |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我单位于2020年8月6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不锈钢分类果屑箱、240L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投放亭进行了需求论证,并根据论证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不锈钢分类果屑箱、240L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投放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为800万元;最高限价为800万元。
五、采购需求论证事项:1、该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2、采购数量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3、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5、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以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7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0年9月2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