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南昌路170号至176号小区微更新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5)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昌路170号至176号小区微更新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21-200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20-60931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南昌路170号-176号,本项目修缮内容包括:新砌围墙、大门维修、铝合金窗安装、空调移机、雨篷、天井整治等及其他零星修缮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工期(日历天):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业主指定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249300.00元(国库资金:12493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123.2013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止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0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09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原件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5)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02 17:00至2020-09-09 17: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9月2日起至2020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瞿溪路801号505室进行验证并购买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资料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任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任一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以上原件验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留存),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需纸质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1000元/本)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1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9-15 1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瞿溪路801号515室
2、磋商地点:瞿溪路801号51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纸质标书一正二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4、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5、★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瑞金二路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020 |
邮编: |
200023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