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要求
技术质量要求:
a、要求有关供应、安装及调试由原厂制造的固体蓄热设备及其附属系统设备所需的各项条件。包含所需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运维、缺陷责任等全部工作。 b、有关固体蓄热电锅炉须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水压试验,应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及批准。 除本章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外,还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200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GB 50217-9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T 12706.2-2008和GB\T 12706.3-2008等国家规范要求。 c、提供整套10kV固体电蓄热设备产品,包括: (1)10kV固体电蓄热装置:蓄热体、加热丝、换热器、变频风机、炉体外壳、保温等; (2)附属系统材料及设备:蓄热设备控制柜、控制系统、蓄热设备控制柜至蓄热设备本体间电缆、及保证设备正常、安全使用的一切辅助设施(含安全底座)等; (3)备品备件等。 d、蓄热设备形式 (1)锅炉蓄热温度700℃以上的高温的高密度、高热容固态蓄热体。 (2)蓄热装置为加热与蓄热为一体式、模块式组合方式,采用铁铬铝材质电加热丝。 (3)要求蓄热设备蓄热池内部采用更加合理的气流组织方式,热风循环流程合理、可靠,使蓄热池放热均匀、稳定,保证蓄热池内部无放热死角。 (4)结构形式:采用蓄热池在上,风水换热器在下的布置形式,换热器具备防止系统水汽化措施。杜绝因产生高温蒸汽引发的安全事故。 (5)设备内部高温风循环,通过气-水换热方式实现固体放热,设备本体内换热器采用换热效率高、耐磨损的盘管外加翅片形式。 e、技术参数 (1)输入电压:10kV (2)蓄热装置输入电功率:1000kW。 (3)小时放热量:500kW。 (4)蓄热量:5400kWh。 (5)热水参数:供水采用20-80℃可调。 (6)蓄热时间:利用夜间谷电7小时蓄热。 (7)供热时间:均为8小时供热,其余时间低温防冻运行。 (8)气水换热器的风阻:≤2000Pa。 (9)设备安装位置:室内。 (10)设备运行方式:自动/手动。 (11)外表面温升:蓄热设备外表面温升不大于机房环境温度25℃。 (12)设备形式:蓄热装置应为一体化常压设备。 f、设备组配件 加热材质 (1)加热丝应选用在正常工况下,反复加热寿命达6000小时的铁铬铝合金材料。 (2)加热丝与蓄热外体保持绝缘,确保设备电气安全。 (3)在装置负荷处在30%~100%的情况下,都能保证装置正常工作。 高温蓄热体 能耐1350℃以上高温的固体高温蓄热体。应具备体积小、热容量大、蓄热能力强、性能稳定、热量释放稳定等优点,可实现连续运行20年免维护。不得在反复加热过程中产生粉化。 气—水换热器 (1)气水换热器为锅炉自带; (2)材质盘管加翅片方式; (3)设计寿命不少于20年; (4)换热器的换热效率应大于80%; (5)换热器风阻应小于2000Pa; (6)应能方便地进行清洗,防止灰尘集附造成换热效率下降; (7)换热器应同固体蓄热材料分离。 热风循环风机 选用优质变频风机,应设有超温、超电流、缺相情况下的保护装置。 g、控制系统 应选用安全、节能、稳定的智能PLC控制系统,系统控制器安装于蓄热体设备控制柜内,控制系统至少应包含以下功能: (1)历史曲线:用户可在控制柜液晶屏幕查看系统监控数据的历史曲线以及查看相关参数包括:供回水温度,水泵参数(电流、状态),炉体温度、热风温度等重要参数; (2)炉体内加热器监测与保护:控制系统必须实时监测每路加热器启停状态,包括加热器功率、电流、三相平衡度,当发生加热器断路、功率严重不平衡及其他故障时,可直观查询,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并提供故障处理指南依据。 (3)应有手动、自动控制功能,预留有向集中控制系统提供的RS485通信兼容接口。 (4)蓄热设备采用10英寸全中文真彩人机界面操作。界面菜单、按钮等全汉化,操作简单、明了。 (5)控制系统的主要功能范围如下: 实时显示蓄热供热装置的运行参数:蓄热目标温度设定值、供水温度目标设定值、蓄热体温度、热风出风温度、热风回风温度、供/回水温度等参数。 实时显示蓄热供热装置的运行状态,如蓄热加热状态、放热状态、变频风机状态等。 温控系统为保证固体蓄热器的蓄热、释热均衡,需配备不少于3个温度传感器。控制每区域进行有效蓄热,对已达到预设炉温的蓄热区域应停止蓄热,未达到蓄热预设炉温区域的加热体应在低谷时间段内继续蓄热,直到蓄热到指定的预设炉温后停止。 主要控制电器件均采用国内知名品牌。 装置供方应提供足够的资料说明对蓄热供热装置的控制方式及故障保护等方面技术条件和数据,包括运行参数的报警值和保护动作值等。 随主装置所供的就地仪表和检测元件必须符合国际标准,且规格型号齐全,热控测量元件的选择应符合监视控制系统的要求。 每个模块应设3点以上的炉温测温探头;所有温度取样点要求设在介质稳定且具有代表性和便于安装维护的位置,并符合有关规定。 应有两种以上独立的且与温控系统并行的超高温断电监控保护系统。 h、热工仪表: (1)装置供方应成套提供满足蓄热供热设备启停与安全监视、经济运行所需的全部仪表、检测元件和就地控制装置,并提供详细的仪表和控制设备清单。 (2)成套供货的就地仪表均需配套提供仪表阀门等全部安装附件。 i.蓄热绝缘、绝热保温 蓄热体与周围保温层或墙体之间的绝缘指标应符合下表有关规定。 系统标称电压(有效值,kV) 电热蓄热炉内绝缘(干状态)(有效值,kV) 0.4 1.5 6 13 10 20 15 30 20 40 35 70 66 133 (1)电热蓄热炉短时(1min)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kV) (2)保温层应选用A级耐火材料。保温层对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GB/T16400;《高铝质隔热耐火砖》GB/T3995的有关技术规定。 (3)保温材料吸湿率应小于等于5%,保温材料憎水率应大于等于95%。 (4)保温材料加热永久线变化应小于等于4%。 j、10kV配电柜: (1)应有手动、自动投切功能; (2)应有过流、接地等保护功能; (3)应有断电安全联锁装置; (4)应有二级操作; (5)应有真空负荷开关完成正常工作操作; (6)停电检修操作时应有接地刀开关。 k、安全技术要求 (1)在停电事故时应能确保锅炉及其附件的运行安全;在锅炉关键设备故障时有保证系统安全的措施。 (2)蓄热供热装置电气装置处会设防护遮拦,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防鼠、防小动物。 (3)接地装置应符合《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的有关规定。 (4)其它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商务要求:
a、报价要求:本次招标的各项品种规格报价均为含13%增值税,含所有费用送货至鞍钢实业集团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b、交货期:合同签订之后45日内送货安装。 c、交货地点:鞍钢实业集团冶金机械有限公司液压车间(辽宁省鞍山市立山经济开发区内红塔街北、红旗路西)。 d、供货和付款方式:设备运达现场经检验合格后,投标方开具合法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挂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投标方支付合同额的60%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及特种设备手续办理齐全并且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向投标方支付合同额的35%货款;最后留5%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 e、技术及售后服务 蓄热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时,投标方派工程师及施工人员到现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方面的工作,直至试运行期结束且未发生异常现象为止。 免费提供2名为期一周有关理论和实用技术培训、使用级培训、维护级培训,并免费提供详细的培训文件,使用户技术人员掌握设备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能较为熟练地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具体内容如下: (1)现场使用级培训:培训蓄热设备运行工况的设定,运行参数调整、机房日常管理。 (2)维护级培训:内容包括蓄热设备的工作原理、简单故障的判断及排除、日常维护保养。 f、售后服务要求 (1)蓄热质保期为自出厂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和保养,免费更换因产品质量引起损坏的零部件。 (2)接到用户故障电话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质保期后,负责维修和保养,更换零部件只收成本价。 (4)质量保证期后,向用户提供低于市场价的备品备件供应,终身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资质条件
资质要求:
序号
资质编码
资质名称
资质描述
资质备注
暂无数据
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至少两份高压(10kv/1000kw)产品销售合同及相对应的合法有效发票
能力要求:
财务状况:
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其他要求:
供应商提供资质文件不完整、模糊不清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