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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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9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为加强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维护*容*貌和环境卫生,营造优美、整洁、文明的城*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城*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省城**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维护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营造优美、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麻政办发〔2020〕107号)及《麻栗坡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麻栗坡县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再生资源利用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麻发改发〔2020〕30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切实加快推进麻栗坡县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再生资源利用建设项目建设步伐,结合麻栗坡实际,拟对麻栗坡县城市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建设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内容
(一)在麻栗坡县麻栗镇规划建设占地总面积100亩左右,新建长期工程渣土消纳场所、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加工厂,临时工程渣土消纳场所等基础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
(二)按照麻栗坡县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营运运输处置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三)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再生利用建筑垃圾处置。
二、招商方式
公开招商。
三、特许经营期限
(一)通过公开招商取得经营权的企业经营年限为10年;
(二)经营期限满后,县人民政府将再次进行公开招商,现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取得经营权。
四、投资运营方资格要求
(一)施工营运方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为县属国有独资企业,财务信用等级为A-以上;
(二)投资运营方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三)报名企业(或单位)必须有实力、讲诚信、有社会责任及重合同、守信用的法人实体;
(四)报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银行授信情况(资金证明材料);
(五)经营理念要符合国家生态环保要求。
五、资质审查
由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麻栗坡分局等部门组成项目资质审查组,对已报名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资质审查,同时邀请公证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进入公开招商业主选择范围。
六、确定投资经营业主及程序
报名结束后,如只有一家企业报名,采取协商方式确定经营业主。如有两家及以上企业报名,通过召开公开招商会,采取公开竞选方式,从相关部门随机抽取人员在公开招商会议上对报名投资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逐一进行量化打分,以分值高低确定政府与企业的谈判顺序,即:分值最高的企业为第一谈判企业,如政府与第一谈判企业谈判成功,将不再与其他参与公开竞选的企业进行谈判。如政府与第一谈判企业谈判失败或虽谈判成功,但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县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分值第二高的企业可与政府进行谈判,依次类推。如所有参与公开竞选的企业与政府谈判均未达成特许经营协议,即本次公开招商失败,将重新进行公开招商。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期限7天(含节假日),自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9日止,每天上午8:00点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麻栗坡县投资促进局(县政务楼20楼2014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
王太喜,0876—3016673 13887531772。
八、其他
本公告由麻栗坡县投资促进局、麻栗坡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