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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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莆田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郊尾镇**村路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郊尾镇**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郊尾镇**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从*.**省丞通智业建筑有限公司、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郊尾镇东湖村路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仙游县郊尾镇东湖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仙游县郊尾镇东湖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从1. 福建省丞通智业建筑有限公司、2.福建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福建万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家投标单位中选定承包人。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审核后工程量清单说明。(详见工程预算审核书);
工程规模:(工程审核后预算价-不可竞争费)×(1-下浮率)+不可竞争费
=(509714元- 9003元)×(1-12%)+9003元
= 449629元
注:按工程预算审核价下浮12%;不可竞争费:9003元.
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建设地点:仙游县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仙游县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 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项目负责人***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须在投标当日提交投标保证金:按预算审核价下浮12%后金额的2%:计人民币:捌仟玖佰元整(¥:8900元),投标当天要附上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记录;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户名:仙游县郊尾镇东湖村民委员会
帐号:9040614010010991100951
开户行:仙游县农村信用联合社郊尾信用社
7)、退回方式: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
四、投标人须是招标人邀请的企业。
五、本公告未见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 2020年 9月17日15点00分
七、招标联系方式***
开标地点:仙游县郊尾镇东湖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招 标 人:仙游县郊尾镇东湖村民委员会 (盖章)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人: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联 系 人:小李
联系电话***
日期: 2020年09月 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