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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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5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达陕路、巴达路和达万路****~****年度场外电力线路 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达陕路、巴达路及达万路****~****年度场外电力线路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施工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三条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西部开 |
关键词: | 路 |
达陕路、巴达路和达万路2020~2022年度场外电力线路
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达陕路、巴达路及达万路2020~2022年度场外电力线路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施工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三条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阿荣旗至北海公路万源(川陕界)至达州(徐家坝)高速公路(以下简称“达陕路”),项目发包人为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巴中至达州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巴达路”),项目发包人为四川巴达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达州至万州高速公路(四川境)(以下简称“达万路”),项目发包人四川达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其他发包人委托,现由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达陕路主线全线长约139.52公里,共有隧道27座,收费站9个。其隧道、收费站10KV专线架空线路约97.617公里。
巴达路主线全线长约110.75公里,共有隧道20座,收费站10个。其隧道、收费站10KV和35KV专线架空线路约161.95公里。
达万路主线全线长约63.79公里,共有隧道7座,收费站4个。隧道、收费站10KV和35KV专线架空线路约95.244公里。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与供电部门的产权交界点至末端变压器(含变压器)之间的所有电力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维护管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消除所有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巡视检查杆塔及其基础、架空电力线路、架空地线和光缆、金具附件和接地装置以及杆塔上所有设备有无异常;更换自爆绝缘子、零星更换补加防震锤、零星更换锈蚀和被盗的塔材、零星修补损伤的导/地线、零星铁塔补漆和螺栓紧固、电力线路通道的砍伐等一切为工作范围内的电力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工作。
(2)按照当地电业部门相关规定配备人员值守巴达路金石和达万路七里35KV变电站,负责设备的正常运行、操作和维护;负责消除设备的运行异常并处理故障,及时修复所有缺陷;负责设备的技术监督和年度预试、定检工作;负责与地、县的联系与协调工作;负责各项技术、资料的记录与管理。
(3)完善配置必要的防护栅栏和各种安全标示、警示牌,以保证用电线路的安全和不危及他人生命健康。
(4)每年定期对线路两端高压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并提交报告。
(5)除以“时间为周期”的日常维修外,还应根据“设备状态”和“天气状态”按照相关规定对供电线路进行专项巡视和检测、以及相应的隐患排查和维修工作。
2.2.2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DLYH2020。
2.2.3本项目总合同期为36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中标人分别与发包人签署合同,且采用分年度的形式,即每年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设备更换缺陷责任期为产品本身保质期,非正常原因损坏除外。
2.2.4本项目须按照《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9)对架空线路进行维护,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和沿线情况,及时发现缺陷并予以维修,维护其正常运行,对电力设施的运行状况和沿线情况及其技术信息、参数、资料予以记录与管理;确保电力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其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8%,设备完好率达到99%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2)具有有效的国家能源局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需同时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
3.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个10KV及以上的架空供电线路新建或改造或维护工程业绩;
3.3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投标截止日核查的结果为准)。
(2)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招标人投标截止日核查的结果为准)。
(3)在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3.4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3日上午9:00时开始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该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方式二:登录“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cgs.com.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cgs.com.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送交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8时 30 分~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cgs.com.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采用现金担保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若采用现金方式递交,则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9.1.1投标人公示资料
(1)类似项目业绩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二))
(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三))
各投标人须将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将中标候选人公示资料中提供的业绩、人员情况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gs.com.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gs.com.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2投诉处理: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国家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修订)、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订)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麻柳大道700号
电 话:0818-2633459(达州)
邮 编:635711
联系人***
招标人: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