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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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木兰县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采购项目(四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远程(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 |
招 标 公 告
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木兰县人民法院 木兰县人民法院采购项目(四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远程(电子邮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LC[2020]0041
2、计划编号:[2020]0026
3、项目名称:木兰县人民法院 木兰县人民法院采购项目(四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7100.00 元
6、采购内容:物业管理外包
7、服务期:三年(本次采购招一家供应商为木兰县人民法院提供三年服务合同签订采取1+1+1方式,即:每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供应商的服务质量等方面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合同,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约)
8、服务地点:木兰县人民法院
9、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服务标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可兼投兼中
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其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以公告发布之后日期为准)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2017年9月1日--2020年9月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以公告发布之后日期为准)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木兰县)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标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企业基本账户汇款至以下账户。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款项到账时间为准,备注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以便代理公司核查,请在文件款项付款后第一时间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款项收款账户:
(1)户名: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账号:165246211873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注: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4、购买招标文件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及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下载的附件)扫描件一起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zhongtaibaicong2@163.com)并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
5、采购代理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供应商,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上午9点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写字楼1201室)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有意向供应商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木兰县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12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451-82367725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