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2 |
---|---|
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自贸区开放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发展基金)拟与**机构共同设立子基金,目前基金设立已完核心条款签署,拟基于前期签署的核心条款开展合伙协议谈判,经前期基金各参与方初步沟通,计划通过各方律师参与合伙协议谈判。为做好与外资方**方的合伙协议谈判工作,防范合伙协议谈判中出现的风险,提 |
海南自贸区开放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三亚发展基金)拟与合作机构共同设立子基金,目前基金设立已完核心条款签署,拟基于前期签署的核心条款开展合伙协议谈判,经前期基金各参与方初步沟通,计划通过各方律师参与合伙协议谈判。为做好与外资方合作方的合伙协议谈判工作,防范合伙协议谈判中出现的风险,提升合伙协议谈判效率,现拟公开选聘一家法律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遵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海南自贸区开放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某基金项目合伙协议谈判 |
|
选聘基本信息 |
选聘组织方 |
海南自贸区开放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选聘内容 |
法律中介机构选聘 |
|
选聘方式 |
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选机构,评审专家组由海南控股基金事业部组织。 |
|
招标类型 |
公开招标 |
|
服务内容 和要求 |
海南自贸区开放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三亚发展基金)拟与合作伙伴就共同设立子基金开展合伙协议谈判,本次选聘的中介机构根据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以下工作: 1.协助三亚发展基金完成基金合伙协议条款内容梳理; 2.为协议条款提供中英文译本; 3.参与合伙协议谈判并根据三亚发展基金述求制定协议条款; 4.就其余各方提出的协议条款提供法律意见等; 5.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
|
|
项目启动时间 |
2020年9月10日前 |
参选资格 |
1.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协会等处罚或通报等不良记录。 2.律师事务所拟派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团队成员均需与投标律师事务所具有工作关系(以提供的律师资格证上所属律师事务所为准),熟悉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政策、行业惯例。 3.具备与境外机构谈判的相关经验(以提供业务合同证明为准)。 |
|
参选 |
凡有意参加选聘者,请于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参选: 3.报价单(加盖公章); 4.项目参与人员简历(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5.其他所需材料请参见附件2.参选文件样式提供。 |
|
*** | 本次专项法律服务费用控制价拟定为[25]万元,同时涉及食宿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承担。实际费用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 |
|
参选文件的递交 |
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9月7日下午17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海口市国兴大道15A全球贸易之窗十八层)。 |
|
发布公告的 媒介 |
本次选聘公告在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
*** | |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