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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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8 |
地 区: | 东台市 |
内 容: | ***主**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先导区工程预公告 本招标项目***主**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 |
东台市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先导区工程预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由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2019]4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20年9月8日18时0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同时发至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东起通榆河,西至串场河(内),南起泰东河,北至东窑河-长青二中沟,外加何垛河、夏家沟和朝阳河(金海东路以南)、老城河(望海东路以北)、老坝河和虹桥河的清淤工程,一中沟东闸站、三中东沟闸站、八林四沟闸站工程。
1.2 工程规模:
包括夏家沟、老坝河、虹桥河、老城河、长青二中沟、东窑河、朝阳河、何垛河、八林四沟、八林二沟、金水湾南河、跃进河、八林三沟、新胜河,涉及河道共计14条,汇仙湖水质提升1个,治理面积约16.4ha,御龙湾北侧小微水体1个。河道(含小微水体)长度约16.9公里。包括控源截污工程、水利工程、生态绿化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质提升工程(汇仙湖),新建一中沟东闸站、三中东沟闸站、八林四沟闸站等工作。总投资约2亿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 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
1.4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省、盐城市现行有关黑臭水整治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做到黑臭全部消除,无反复。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月形象进度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经审计确认的财务决算,支付至审定额的80%(审计期间不支付工程款),最后的20%分两次结算,第一次为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支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另外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清。履约保证金如为现金缴纳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银行保函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6个月后无息返还。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东台市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先导区工程施工,对本次先导区招标范围内的河湖进行专项整治,包括控源截污工程、水利工程、生态绿化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质提升工程(汇仙湖)以及新建三个闸站(一中沟东闸站、三中东沟闸站、八林四沟闸站)等工作。同时包含管道清淤、供电供水等相关工程,及两年运维期内配合协助招标人进行运维管理等,完成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预公告下方百度网盘链接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1.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一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4.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1.3业绩要求:1、投标人2015年8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或竣工备案证明时间为准)以后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黑臭水体整治或水环境综合治理或水生态工程或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须为牵头单位业绩)。2、如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且相关指标明确的下列材料:
(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
(2)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
(3)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
如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或相关指标不明确的,可补充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予以认可。
(1)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因指标不明确补充的须反映相关指标);
(2)该业绩已录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因指标不明确补充的须反映相关指标)。
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
4.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以及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暂停期、处罚期或限制期内的。
(2)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且未被撤销或被更正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1.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1.6安全生产要求(自2020年6月10日后发生安全事故,按下列条款执行):
(1)投标人在盐城市内发生安全事故,被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a.一般事故至投标截止日未满180日的;
b.较大及以上事故至投标截止日未满1年的;
c.外省企业除按a、b两款执行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我省投标资格,尚未解除的。
(2)投标人在盐城市范围以外江苏省境内发生安全事故,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a.省内企业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许可证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至投标截止日尚未期满的;
b.外省企业暂停投标资格,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我省投标资格,至投标截止日尚未解除的;
c.本省企业在2020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事故,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二起事故通报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满90天的。
(3)在我省范围内因违法建设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执行上述第(1)、(2)条外,从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发生一般事故未满1年的,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未满2年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4.2 项目负责人***
4.2.1项目负责人***
4.2.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2.3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项目负责人***
4.2.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技术负责人***
4.2.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4.2.6其他要求: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R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R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因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被“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且在公示期内的。
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5. 反馈意见方式
5.1招标人邮箱:1903765593@qq.com
5.2招标代理邮箱:dtxhzb@163.com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地 址:东台市东达翰林缘小区商铺12-104号
邮 编: 224200 邮 编:224200
联 系 人:李文华 联 系 人:王阳羊
电 话:18962097762 电 话:13655111566
电 子 邮 件:1903765593@qq.com 电 子 邮 件:dtxhzb@163.com
2020年9月2日
招标文件初稿和图纸请从百度网盘链接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ZykZyqXAWBevtnQ5EGjQaw
提取码: 6f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