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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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年度***实体书店扶持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项目申报书 附件* ****年度******实体书店 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依据***《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和《*** |
北京市朝阳区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朝阳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
2020年度北京市朝阳区实体书店
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依据北京市《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朝阳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朝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编制本申报指南。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依法在朝阳区进行市场监管、统计、税务注册且实际办公,取得《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销售和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实体书店。
二、支持方向
(一)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朝阳文化内涵;
(三)符合朝阳区功能定位和区域布局;
(四)积极参与政府主办的公共文化活动,在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
(五)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多业态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实现跨领域、跨行业发展;
(六)在环境布置、装饰设计、图书陈列、管理服务、衍生品开发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艺术性、主题性、专业性和学术性突出;
(七)举办的文化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读者认可、成效显著;
(八)注重社会效益,彰显社会责任,建立公益性文化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三、支持内容与标准
根据扶持对象不同,给予相应资金奖励或补贴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支持项目,所有类别不能重复申报。
(一)实体书店市级配套奖励
对获得2019年度市级扶持资金的实体书店,给予不超过市级资金30%的匹配性资金奖励。
(二)实体书店运营支持
1. 新开办实体书店补贴:对2019年度在朝阳区内新开设的、经营规模100平方米以上的实体书店,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补贴金额不超过其设计、装修总投入的30%。在低于全区万人拥有实体书店指标的街乡开设实体书店的,对其补贴比例适当上浮,不超过书店设计、装修总投入的50%。以上补贴数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 持续运营奖励:对拥有一定的运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能持续经营、积极参与或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特别是形成品牌连锁的实体书店,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支持。
3. 融合发展奖励:对门店环境进行升级改造、创新经营发展模式、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与区图书馆合作建设“朝阳城市书屋”的实体书店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四、不予支持的情形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和项目,扶持资金不予支持:
(一)申报扶持项目的实体书店两年内曾受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申报扶持项目的实体书店申请扶持资金时经营存在异常的;
(三)申报材料中存在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
五、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2020年度北京市朝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2020年度北京市朝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项目承诺书》;
4. 店面外观与店堂内部照片;
5.图书进货单使用管理、进货合同签订情况相关资料;
6.安全管理情况资料(如图片、相关制度文件等);
(二)市级配套奖励类
7.获得市级资金扶持的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
(三)运营支持类
8.新开办补贴: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及相关财务凭证等资料复印件;
9.新开办补贴:项目投入资金明细表、合同、发票及相关财务凭证等资料复印件;
10.持续运营奖励:社会形象与影响力情况资料(如荣誉证书复印件、奖杯照片等);
11.持续运营奖励:参加公共文化活动、举办文化活动、参加(举办)捐赠活动情况相关资料(如文字、图片、网页截图等);
12.融合发展奖励:融合发展情况相关资料(如图片、文字、网页截图等);
(四)其他与申报内容相关的材料。
六、工作流程
(一)申报资料下载。申报单位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书。
(二)资料受理。申报单位按指南要求准确填报申报资料,并于9月20日前将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指定邮箱(chubandianying@bjchy.gov.cn),纸制版资料胶装后(三份)提交至朝阳区新闻出版局(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大厅二层208室)。
(三)项目审核。朝阳区委宣传部(朝阳区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项目审核工作,对项目真实性、财务资料等内容进行审核。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安全等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记录完备,安全设备齐全有效;
(二)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如实申报,不得虚报、瞒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