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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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16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一、本工程兰石村旅游生态停车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书峰乡兰石村民委员会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现决定邀请*、**省新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仁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省***焕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投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建设地点:书峰乡境内 工程建设规模:按 |
关键词: | 停车场 |
一、本工程兰石村旅游生态停车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仙游县书峰乡兰石村民委员会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现决定邀请1、福建省新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福建仁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省莆田市焕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投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建设地点:书峰乡境内
工程建设规模:按审核后预算价×(1-下浮率12%)=980345元×(1-12%)=862704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审核后工程量清单说明。(详见工程预算审核书)。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资质要求:
需是仙游县内注册并入选仙游县政府投资市政施工小规模工程承包商名录库、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
四、被邀请参加的投标单位必须在2020年9月16日10时 30 分前到仙游县书峰乡人民政府(新乡政府四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材料复印件(所提交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事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工期: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质量定为合格。遇雨天、停水、停电经本单位核实同意后顺延。每延误一天扣工程款500元。
七、工程验收:施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按标准规范进行。
八、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的80%拨付工程款,工程完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留3%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九、安全责任: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做好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投标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5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在开标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户名:仙游县书峰乡兰石村民委员会;开户行:仙游县农村信用联合社书峰分社 ;账号:9040 6220 1001 0991 1003 89)。开标当天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记录。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退还。
2、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出席,若验证时缺席、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开标时间的,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串通作弊,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有前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合同签订:投标者接到中标通知后,在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十一、本工程建设税、金、费均由中标方负责交纳。
十二、开标时间:2020年 9月16日10时 30 分,地点:仙游县书峰乡人民政府(新乡政府四楼会议室)。
十三、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四、本公告在书峰乡政府公示栏或网站公布。
仙游县书峰乡招投标委托中心
招标人:仙游县书峰乡兰石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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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华雾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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