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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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5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F(ZB)-********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高新区*政工程**项目四标段(路灯**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道路交通设施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已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
关键词: | 交通设施 路灯 道路 路 |
招标编号:ZKGSF(ZB)-202030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长春高新区市政工程新建项目四标段(路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道路交通设施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20】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0年长春高新区市政工程新建项目四标段(路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编号:ZKGSF(ZB)-20203049-4)、2020年长春高新区市政工程新建项目六标段(道路交通设施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编号:ZKGSF(ZB)-20203049-6);
2.2招标范围:四标段:高新区路灯新建工程,具体以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
六标段:高新区道路交通设施电子警察系统工程,具体以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
2.3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
2.4最高限价:四标段:5977467元,六标段:9595411元;
2.5计划工期:四标段: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7月31日、六标段: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0月3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标段: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六标段: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在册人员。
四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全部成员(包括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籍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须提供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连续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带二维码的网页截图,扫二维码可查,无二维码的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查询不到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四标段:投标申请人近3年(2017年-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7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2019年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须提供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连续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带二维码的网页截图,扫二维码可查),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8:30-16:30(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有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四标段)、项目负责人***
4.3 招标文件各标段每本售价1000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5日14时0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7.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7.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431-8187498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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