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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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3 |
招标业主: | 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一、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行政楼***室。 二、投标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智慧化管理方案(应当包括对现有陪护椅智能升级改造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现场巡检方案等); *、报价表,格式自拟,在报价中明 |
一、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9月3日10:00。
2、开标地点:行政楼109室。
二、投标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智慧化管理方案(应当包括对现有陪护椅智能升级改造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现场巡检方案等);
4、报价表,格式自拟,在报价中明确说明与招标人利益分享配比等情况;
5、其他相关资料等;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带至开标现场。
三、有关情况说明
1、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
2、合作期:三年。
3、因本项目中的陪护椅是折叠式的,需要潜在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智能升级改造,合作期间因系统升级和产品维修(陪护椅使用故障维修除外)等情况,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
4、管理费:中标人每季度的首月向招标人缴纳上一季度的管理费(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资金存管交易而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5、中标人向使用人收取费用原则上不得5元/10小时,超过部分按照1元/小时收取,后期如有调整须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向使用人可以收取预交金,预交金缴纳天数不得超过7天。
6、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账户缴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违约情形,无息退还。
7、中标人应严格按照税法和相关财经纪律的规定、要求,向使用人开具正规税票,税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不负责。
8、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的管理费款项,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普通收据,如要正规税票,中标人须支付相关税金。
9、本项目智能升级改造和智慧化管理时限不得超过25个日历天数,自中标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