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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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5 |
地 区: | 儋州市 |
内 容: | 根据《中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化利用方案>的通知》(琼委农办〔****〕*号)、《中共***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化利用实施方案>》(儋委农办〔****〕**号)等文件的规 |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方案>的通知》(琼委农办〔2019〕6号)、《中共儋州市委农办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儋州市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儋委农办〔2020〕10号)等文件的规定,为扎实有序推进我市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整村推进示范村厕所粪污清掏与处理服务项目承担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儋州市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整村推进示范村厕所粪污清掏与处理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木棠镇大文村、峨蔓镇长荣村、大成镇推赛村、排浦镇春花村、王五镇徐浦村和海头镇那历村等六个行政村新建户厕1334户(以实际清掏户数为准)化粪池第一格和第三格粪污开展清掏及无害化处理,建立清掏及无害化处理台账,及其工作佐证材料管理等工作。
项目预算:60万元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为半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厕所粪污清掏与处理服务费用按户计费,每户服务费用不超过165.24元/次,最终以实际清掏户数进行核算。
(三)在运输及利用的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价;
(六)报价人单位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四、报名提供资料
(一)报价方案(技术方案,项目业绩,含以上报名资格要求);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企业简介;
(五)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到会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五、报名时间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参加遴选承担儋州市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整村推进示范村厕所粪污清掏与处理服务项目的机构,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9月5日17:30前报到儋州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邮寄材料以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林先生 089823888362
七、报名地点
儋州市那大镇松涛路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