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违法户外广告拆除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持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报名开始之日止前三年内的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违法户外广告拆除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27-249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Z0053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违法户外广告拆除工程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2020年11月25日(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600000.00元(国库资金:16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9.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10、最高限价:156.5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01 2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04 22: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有效);(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4)项目负责人***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01 22:00:00至2020-09-08 22: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供应商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及时告知代理联系人***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16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周浦镇沈梅路99弄1号楼910室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周浦镇沈梅路99弄1号楼910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打印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3)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4)磋商时所使用的电脑及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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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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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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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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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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