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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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标段(包)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ZB********** 采购类别: 设备备件 申请时间: ****-**-** 委托人: 严菱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价格控制方式: 预测价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名称: 攀钢钒双台面轨道衡 |
偏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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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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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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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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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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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货后款。1、履约保证金、质保金、质保期要求:履约保证金为合同含税总额的10%,验收合格后凭使用单位验收合格报告一次性退还,设备备件交齐并验收合格后,凭使用单位验收合格报告和全额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质保金为合同含税总额的10%。质保期为设备调试合格后1年或设备到货18个月(买方在本合同缺陷责任期(2年)满前组织审计,根据审计结果确定质保金返还金额,在审计结果未出来前有权暂缓支付质量保证金)。2、支付方式:货币或承兑汇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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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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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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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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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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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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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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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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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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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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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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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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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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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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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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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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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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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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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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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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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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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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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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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2020080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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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4271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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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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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PDX,80t,汽车衡用/型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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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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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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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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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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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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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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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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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2020080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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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4271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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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面轨道衡称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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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GCS-150/型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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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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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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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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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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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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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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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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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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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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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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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一)注册资金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方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投标方要求提供近三年在冶金企业成功应用业绩不少于三份(已正常投运,需提供合同、发票或交工验收凭证复印件),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三) 履约能力要求: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投标人需对本项目工况及物料性质充分了解。 (四) 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2)生产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禁止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禁止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