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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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8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三环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SJ*标段)信号灯、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省******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路 |
项目概况
海丰县城北三环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SJ1标段)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平安海丰”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0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008-122001-0018
项目名称:海丰县城北三环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SJ1标段)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平安海丰”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06,913.16
最高限价(如有):3906913.16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海丰县城北三环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SJ1标段)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平安海丰”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标的数量:1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图纸:以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图纸为施工图,同时也作为工程验收依据之一和标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工程量清单:以海丰县财政局工程预结算审核所审核的“海丰县城北三环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SJ1标段)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平安海丰”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为工程量清单,同时也作为工程验收依据之一和标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主要材料使用要求:本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经有关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业主及监督单位认可才能投入工程使用。
4、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的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工程产品工程施工检验合格证书(交通信号灯安装工程)》;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须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
(7)单位负责人***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
(10)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登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0 年 9 月 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0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发布人: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