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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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22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河生态水景观休闲康养一期建设项目已经由备案证*******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女儿国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河生态水景观休闲康养一期建设项目(水系二期西侧)陆上乐园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 |
一、招标条件 | |||||||||
库车河生态水景观休闲康养一期建设项目已经由备案证20200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车女儿国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库车河生态水景观休闲康养一期建设项目(水系二期西侧)陆上乐园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64.07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库车市天山路以南、规划道路以西 2.工程规模:主要包含摩天轮进行地基处理(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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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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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0年09月01日 10时00分 至 2020年09月22日 10时30分 (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阿克苏政府网 3.招标文件价格: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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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人的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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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阿克苏政府网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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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女儿国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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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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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韵德恒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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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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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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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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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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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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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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