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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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9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遮浪街道乡村**示范带绿化项目(新围段)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红海湾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关键词: | 街 |
项目概况
《遮浪街道乡村振兴示范带绿化项目(新围段)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0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01-1-202008-003-0007
项目名称:《遮浪街道乡村振兴示范带绿化项目(新围段)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33,831.52
最高限价(如有):533831.52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遮浪街道乡村振兴示范带绿化项目(新围段)工程》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下载附件谈判文件,详见文件内容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且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2019年度年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2019年度5-7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
3、单位负责人***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谈判。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2 日至 2020 年 09 月 0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按本公告第六点其他补充事项提供报名资料
售价(元):15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0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资格通过后,报名时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两份)。
(2)施工企业介绍信原件(提交原件,加盖公章)。
(3)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20年5月份至7月分(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20年5月份至7月分(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9)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0)法人代表证明书(提交原件,加盖公章)。
(11)办理人身份证(提交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12)非法人代表办理报名手续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两份,除法人代表外,参加报名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14)提交不存在单位负责人***
(15)提交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上述报名材料附入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需核对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经充分理解本公告的要求,采购人及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发布人: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