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09.01招标公告 > 长丰县体育馆环道及外围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长丰县体育馆环道及外围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01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合肥市招标 体育馆招标 体育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01
截止日期:2020.09.01
地 区:合肥市
内 容:***体育馆环道及外围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体育馆环道及外围环境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拟从水湖镇服务类定点库(规划设计类)备选企业中随机摇号抽取中标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SHZFW******* *、项目名称:***体育馆环道及外围环境提升工程设计。 *、项目内
关键词: 体育馆 体育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长丰县体育馆环道及外围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长丰县体育馆环道及外围环境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拟从水湖镇服务类定点库(规划设计类)备选企业中随机摇号抽取中标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HZFW2020028

2、项目名称:长丰县体育馆环道及外围环境提升工程设计。

3、项目内容:长丰县体育馆环道及外围环境提升工程设计工作: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4、抽签时间:2020年9月2日11:30。

5、抽签地点:水湖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6.信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二、发包价格:发包费率为1.2%(固定不变),总设计费30万元以内,设计合同价款暂定=工程估算投资*发包费率,设计结算价款=工程施工合同价*发包费率。

三、付款方式: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支付至设计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支付至设计结算价款的100%。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六、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履约要求:详见合同。

七、备选企业名单:中隆顺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省新空间规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备注:根据《长丰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2017〕26 号) 及《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秘〔2018〕2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备选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齐全并年检有效,否则一旦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

八、参与监督的定点企业:采取现场随机抽签摇号,符合条件备选企业可派人参与现场监督,其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现场监督。

九、预中标单位及预中标候选单位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由招标人在上述备选企业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另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

十、中标公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和县公管局网站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项目实施方案提交:

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提交份数: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应打印装订成册(宜用胶装),字迹清楚不褪色,并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项目实施方案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中标候选人递补为中标单位。

十二、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审查通过、按规定交纳相关规费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三、签订合同: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四、联系人及电话:***

十五、其它

1.所有入库定点单位必须遵循《长丰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及《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监管,诚信投标及履约。

2.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hangfeng.gov.cn/xqbm/ggzyjyzx/index.html)上发布。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项目实施方案(附件二).doc
设计合同(附件三).doc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