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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才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0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01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深圳市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才住房项目 项目编号: 2020-440309-70-03-013744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才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招标项目编号: 2020-440309-70-03-013744003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年09月01日14: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21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11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16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谢工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苏工、陈工、张工
办公电话: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020-440309-70-03-013744003001
标段名称: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才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EPC)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09-21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61864.72 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 1962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总承包;其他;根据发包人要求,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等文件,完成项目相关的报规报批报建工作;现场七通一平;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总承包建设管理,按最新规范及政府规定完成所有专项验收所需要完成的工程并验收、直至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移交;负责工程缺陷整改、所有政府相关证件的办理,完成并配合业主及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结(决)算审计,负责工程保修等工作;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深圳市档案馆及发包人各类相关资料归档的要求,整理并分别完整移交档案馆和发包人,取得相应的移交证明书;按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及房地产证等工作;负责与项目周边建筑物的业主的协调、维稳工作。除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约定系发包人工作之外的其他一切与该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按发包人要求,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在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移交阶段、保修阶段等项目全过程的投资、工期、质量、安全、合同、信息等范围内的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2家,主体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2家,主体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3.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后续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含EPC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但不得接受其参加全过程咨询或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若前期方案设计单位中标,精细化审图需由发包人另行委托,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是在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投标人排位未在前1/2人数(含与其中投标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投标人)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时,在资格审查阶段,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招标人可接受该单位投标,否则应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招标人也可直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设计负责人***
***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工程交易服务主页(http://zjj.sz.gov.cn/jsjy/)”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投标服务注册(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办理)。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4)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具体参见招标文件要求)。

3、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1808/t20180802_13821940.htm。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5、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购买服务后,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交易信息—>延期变更公示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交易服务主页”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班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窗口递交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6、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7、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8、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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