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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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7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禄口国际机场电动式垃圾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就电动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自主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采购电动式垃圾车*台。。 *、项目限价(含税):***万元 二、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 |
关键词: | 垃圾车 机场 |
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就电动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自主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采购电动式垃圾车2台。。
2、项目限价(含税):190万元
二、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投标人注册资金(或净资产)须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有连续5年以上设计、生产垃圾车的历史。
4.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投标货物直接保修的服务承诺函。
5.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6.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5台同型号电动式垃圾车在中国机场或航空公司(不包含港澳台)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7. 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华东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8.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1.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下载附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当面递交或顺丰快递方式提交密封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2、投递地址:***
3、截止日期:2020年9月7日11时整(北京时间)
4、中标人中标后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一份。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