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市政设施专项维修整治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登记入库;(2)响应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其以上资质;(3)响应单位须同时具有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颁发的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证(道路养护二级)资质证书;(4)响应人所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政设施专项维修整治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30-272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20-0119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光新路延长西路路口,怒江路桥路灯安装、光新路地道改造、真华路等8座地道灯光维修、潘家湾地道维修、西康路桥维修、凯旋北路设置交通隔离设施等市政专项维修。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6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240800.00元(国库资金:22408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0、最高限价:22408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0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0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本项目被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4)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颁发的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证(道路养护二级)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5)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证明截图。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01 16:00:00至2020-09-0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20-9-1至2020-9-8之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需派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至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磋商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被视为无效,材料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17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9-17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
2、磋商地点: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20楼东侧。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磋商回执(加盖单位公章)、无疑问函(加盖公章)、磋商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磋商响应仪式。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响应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响应单位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0年9月9日上午11:3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电子邮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333 |
邮编: |
200333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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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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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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