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09.01招标公告 > 南市场消防器材采购采购公告

南市场消防器材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9.01 标签: 辽宁省招标 消防器材招标 
加入日期:2020.09.01
截止日期:2020.09.15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 **场消防器材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场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编号:JH**-******-*****)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关键词: 消防器材
 
招标公告正文


南市场消防器材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市场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102-0028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2-00287
项目名称:南市场消防器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南市场消防器材采购
最高限价:170,000.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消防器材箱(防水)186个,消防箱30个,灭火器332个,消防铁锹371把,灭火毯372米。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2日至 2020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楼805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楼80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时间内将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与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连同联系方式***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南市场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华夏银行沈阳金都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1057000000486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09-01

3.南市场消防器材采购-货物类竞争性磋商文件end.pdf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